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
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
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
韩媒:韩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将就涉腐案到案受讯******
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,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10日将就“城南足球俱乐部(FC)赞助金”一案到案接受检方调查。
据报道,李在明将于当地时间当天上午10时30分,以嫌疑人身份前往水原地方检察厅城南支厅受讯,预计民主党领导班子等多数议员将陪同。
“城南足球俱乐部赞助金案”是指李在明被指控在其担任城南市长、城南足球俱乐部老板的2016年至2018年,接受斗山建设、NAVER、CHA医院等企业170多亿韩元的赞助金,并向这些企业提供建筑许可或土地用途变更许可等好处。韩媒指出,2018年,当时的正未来党等控告李在明涉嫌第三方贿赂。
韩国检方已对斗山建设、NAVER、CHA医院相关人士进行了调查。据预测,检方当天将集中讯问企业赞助背后是否有不当请求、李在明是否直接下达指示等。
此前,李在明一直否认相关嫌疑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